距離“雙十一”還有不到一個月時間,,電商平臺之間的競爭愈發(fā)激烈。據報道,,近日,,備受關注的平臺“二選一”問題又起紛爭。所謂“二選一”,,是指部分電商平臺要求合作商家只能入駐一家網絡銷售平臺,,不能同時入駐競爭對手平臺。
一些網民認為,,就像良禽擇木而棲,,充分競爭的電商環(huán)境下,并沒有真正意義上的“二選一”,,只有更加緊密的合作關系,。網民“劉雪松”認為,這是市場行為,,在這種合作中,,平臺與商家相互投入資源,重點給予流量傾斜,,因此是對等共贏的,。這時候,平臺資源的優(yōu)勢與劣勢,,商家能夠在對比中得出判斷,,這也是一種“貨比三家”,就是樸素的商業(yè)關系中用腳投票,、用腳跟進,。
不過,更多網民認為,,互聯網的競爭打破了時空界限,,電商平臺一旦處于壟斷地位,對于中小經營者的支配能力將變得非常強勢,。當電商平臺濫用市場優(yōu)勢地位,,比如強迫商家搞“二選一”的站隊時,中小商家將敢怒而不敢言,。解決這一問題,,需要法律跟進和制度完善,當壟斷行為觸碰了法律紅線,,中小商家可以進行舉報和訴訟,,對壟斷行為的處罰也將有法可依,。
網民“蘇瑞”認為,電商“二選一”涉嫌多重違法侵權,。首先,,這種經營模式直接侵犯了入駐商家在其他平臺上自由發(fā)展的經營自主權。其次,,消費者若是只能在一家電商平臺上選擇商品,,就失去了在不同平臺上對比選擇的機會??梢哉f,,電商“二選一”也間接侵犯了消費者的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。
網民“禹飛”提出,,公眾,、商家對治理“二選一”頑疾充滿了期待,有法必依方能回應公眾的期待,。與此同時,,企業(yè)堅持正確的經營理念,共同營造一個開放,、包容的互聯網經濟發(fā)展環(huán)境尤為重要,。
“有兩個事實毋庸置疑:一是隨著線上線下的融合發(fā)展,互聯網消費類流量入口逐漸集中到平臺手中,,平臺的話語權正在越來越大,。那么,反壟斷也是勢在必行;二是走過野蠻發(fā)展時代的電商,,正在往開放創(chuàng)新、協(xié)作共贏的方向發(fā)展,,為用戶提供更多選擇,,構建一個公平良好的市場環(huán)境才是正道?!本W民“牛逵”說,。
(記者 陳偉 整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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